关键词:财企[2009]242号、政策解读、企业税收优惠
财企[2009]242号政策背景
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其中包括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该政策的背景是为了推动我国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同时,这也是我国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和转型升级的一部分。
财企[2009]242号政策内容
财企[2009]242号政策内容包括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如下:
- 对于研究开发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15%的比例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同时,对未达到扣除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税额的可结转至下一纳税年度,累计不超过5年。
- 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准予在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且销售收入实现前科技成果入库,并按照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照15%的比例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同时对未达到扣除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税额的可结转至下一纳税年度,累计不超过5年。
- 对于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产业发展适宜的生产性服务业,以提高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规模和水平,如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等。
财企[2009]242号政策实施效果
自财企[2009]242号政策出台以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并带动了国家的经济增长。
据统计,2018年全国累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9242.9亿元、累计享受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170亿元。
此外,通过对企业进行税收优惠,也促进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我国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结论
财企[2009]242号政策的出台,推动了我国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未来,政府应继续加强税收政策的创新,不断提高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全面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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