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江苏省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江苏省病假工资支付规定

关于江苏省病假工资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雇主必须在员工病假期间支付工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江苏省病假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规定一:病假期限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时间不得少于以下标准:

  • 在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企业,病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得少于15天;
  • 在连续工龄达到十年或者以上的企业,病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得少于20天。

规定二:工资计算方式

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应当按照员工正常工资标准为基础,根据实际病假时间计算。以下是具体计算方式:

  • 病假期内,前三天的工资支付为全额工资;
  • 从第四天起,工资支付应当不少于病假期间工资的80%;
  • 加班工资和奖金应当计入工资支付总数,此时也应当按照病假期间工资标准计算。

规定三:提供合法证明

员工在享受病假工资支付的同时,也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合法医疗证明。以下是合法证明的详细内容:

  • 痊愈后,员工应当出具经医院开具的合法医疗证明;
  • 如果员工出现的是非计划生育方面的疾病,应当出示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保险证明。

以上是江苏省病假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如果雇主在支付员工病假工资期间存在不合规的现象,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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